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 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通知
2016-04-20  点击:[]

各系: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34号令)、《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2016届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意见》,学院将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测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方式

1.学院初检:学生以班为单位,将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交所在系进行集中检测。

2.学生复检:初检未达到要求的学生,登录检测系统缴费检测。学生可进入明德学院主页→机构设置→教务科研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或直接输入“http://www.cqvip.com/gocheck/npumd”进行检测。

3.院系抽检:教务科研部和各系根据需要登录系统随机抽查。

三、检测要求

1.材料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一般为word文档.doc/.docx)格式。

2.初检要求:学生本人将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上交所在班级,各班建立“专业+班号”文件夹交所在系教务办公室;各系采用压缩文件(.zip/.rap)格式批量检测,检测报告PDF版(第一页)纸质版由所在系存档。

3.复检要求:初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要认真修改后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交所在系存档。复检最终应达到学院检测标准。

4.抽检要求:各系对所有毕业生论文(含各系推荐申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15%的比例进行抽检;教务科研部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及文档进行检查。

四、检测标准与检测结果处理

1.检测标准: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相似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初检合格,≥30%视为毕业设计(论文)初检不合格。

2.总相似重合百分比<30%的学生,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未达到要求者,不允许答辩。

3.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相似重合百分比应<20%。

以上,请各系遵照执行,并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教务科研部

                                             2016年4月20日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菲律宾环球360注册账号 邮编:710124 版权所有@菲律宾环球360注册账号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化中心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5374号-4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4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