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系列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度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目前在岗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

二、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教育、“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学生心理健康、学生社会实践等重大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五)示范作用显著。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在全省范围及所在高校起到示范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六)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1年3月起),2023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名额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我校参评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名额为1人。已获得往届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的不再参与评选。

四、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选。由各学院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学生满意度测评等程序,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报送个人材料。

(二)学校审核并选拔。由学校组织,通过材料审核、校内评选等工作选拔,并对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在校内进行公示,报学校党委审核。

五、材料报送清单

(一)填写《陕西高校辅导员先进典型申报人员汇总表》。

(二)撰写个人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插入图片或视频。

(三)报送学生辅导工作案例1篇,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思路举措、经验启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相关支撑材料,限5项以内。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确保将爱岗敬业、工作突出、甘于奉献的优秀辅导员推选出来。

(二)所有材料的PDF版和电子版,请于3月12日(星期一)12:00前发至邮箱huay@mdit.edu.cn,逾期不再受理。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联系人:花芸 电话:877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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